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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Z330327-20240708-00072045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1-2007-01-7534/00110410
吕京环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330327001054GB00350F00010077
灵溪镇德丰大厦B座四层B套
公告单位: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-07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