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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20240709-0015007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1-2009-01-5458/00160145、00160144
陈肖蓉、黄加缎、黄加缎陈肖蓉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330327001027GB00001W00000000
灵溪镇时代都市广场3幢2单元206室
公告单位: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-07-09